由於本法第19條係強制性之規定並訂有罰則,依憲法保障大學自主精神,因此並未將大專院校納入強制性之規定,未來大專院校會自行規劃辦理相關環境教育,本署及教育部亦藉由各種獎勵、輔導等措施,協助大專院校推動環境教育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