受理申請時間:自即日起開放申請至額滿為止,總計130場次
執行期間及注意事項:
(1) 自108年6月10日起至108年 9月30日止,每場至少50分至2小時為限,各申請單位以一場次為原則,第二場次可先預訂,俟 截止申請後再依剩餘量及先後順序核給第二場次。
(2)申請單位需自備場地、投影機、電腦、擴音設備,講師由本局指派適任之環境教育志工擔任。另基於提升環境教育志工運用 品質,本局將不定期派員稽核授課狀況。
(3)聯絡人:陳建勳先生,電話:07-7355423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