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1-12-21
環境教育法第 19 條規定每年4小時以上環境教育,得以環境保護相關之課程、演講、討論、網路學習、體驗、實驗(習)、戶外學習、參訪、影片觀賞、實作及其他活動為之,請問行政院環保署有沒有規定必修的課程?是不是所有的內容都要經行政院環保署事先審查?
環境教育法第 19 條規定,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所有師生均應於每年參加4小時以上環境教育,為何大專院校師生不用?
請問要學生掃地、淨灘、巡檢髒亂點是不是環境教育法第 19條涵蓋的4小時環境教育的類型?